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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善制度做到有章可循规范管理才能执行有效

近日,我局在对某单位进行专项审计时,发现该单位财务制度制定不够完善,有章而不可循。具体表现如下:一是操作性不强。体现为财务制度没有结合单位特点进一步细化,大多是国家财经法规和制度的誊抄。二是可行性不强。体现为监管、牵制和问责机制都是一些简单条文性规定,没有具体的实质性内容。三是系统性不强。体现为很多具体财务操作流程是各扫自家门前雪,没有兼顾到相关业务工作的衔接性和连续性。四是责任性不强。体现为缺少职责划分,有些责任没有明确到人到岗。

审计建议:一是财务制度应反映单位特色。要结合实际制定出符合本单位工作特点的财务制度和反馈机制等,进一步完善制度的内容和细节,避免笼而统之,切实增强制度的规范性。

二是制约机制应有实质性内容。制定制度条款内容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对主要条款和关键环节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,避免华而不实,切实增强制度的实用性。

三是制度内部应统一协调连贯。制定制度时既要着眼于全局,又要着手于微观,做到系统构建、规范严密,形成一个有序的浑然整体,避免各自为政,切实增加制度的约束性。

       四是制度执行应分工明确。制定制度时必须根据部门分工和岗位性质明确责任,进一步明晰职责范围和作业流程,各司其职、各负其责,避免相互扯皮,切实增强制度的有效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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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阿拉善盟审计局